提问内容:
我于2014年11月份在金尚俊园购买了8栋3413号房,该房为期房,关于房子的配套、户型等等任何信息,只能由tengbo登录入口的销售顾问介绍。在多方比较后,在43层和34层的两套房中选择了3413号房,原因是销售顾问承诺该房竣工后会附赠一台空气能热水器,而非集中供热。2014年11月23日我在金尚俊园售楼部签属了该房的合同签署确认单并全额缴纳了购房款,并于2014年11月26日至滨江俊园的合同签署中心签署合同,在签署合同时,发现合同中并无约定关于金尚俊园8栋3413房附赠空气能热水器的条款,我及时与该销售顾问进行短信确认(短信内容有留底),该顾问仍信誓旦旦的肯定交房时会有赠送空气能热水器,因为属于赠送项目,不会在合同中体现。出于对tengbo登录入口品质的信任以及对tengbo登录入口员工专业素养的肯定,我于当天签署了购房合同。2015年9月12日,金尚俊园举行工地开放活动,我在对该房进行验收时,发现并无附赠的空气能热水器,8栋大厅tengbo登录入口员工说8栋自顶层往下10层属于集中供热,34楼刚好属于此范围,同时该员工态度十分恶劣,反复强调该住房集中供热的好处,罔顾其同事在我购房时做出的种种承诺。后来我又到金尚军院售楼部找值班经理,并将以上情况又向她进行了说明。值班经理了解了情况后,承诺在2015年9月14日(周一)公司会议上将我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我,但截至2015年9月17日(周四)我仍未接到tengbo登录入口的任何电话,是不是事情就不了了之了??